一、理赔申请表
1.门诊理赔申请书.xls
2.住院理赔申请书.xls
3.门诊理赔申请书-样张.xls
4.住院理赔申请书-样张.xls
二、注意事项(具体内容详见工会网“保障服务——医疗保险——平安保险理赔方案2015版”)
1.学院保险期限为每年5.1——次年4.30。
2.索赔有效期为2年,如2015年3月1日提交理赔资料的,则理论上保险事故发生日最早为2013年3月1日(理赔流程需要时间,所以实际发生日晚于理论发生日)。每次理赔均需提交“理赔申请书”;2个保险年度事项同时索赔,需按保险年度填写2张申请书,如2015年5月同时提交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理赔申请,应填写2张申请书,且2013年度理赔申请书上应注明2013年度。申请书只需填写蓝色字部分(详见样张)。
3.在等待期后(等待期为30天)经医院确诊初次发重大疾病的,可在申请住院理赔同时申请重大疾病理赔,申请时附上病理报告,住院理赔申请书索赔类型内容项加“重大疾病(√)”。
4.门诊赔付金额计算公式:赔付金额=【(账户支付+自负)-600免赔额】×70%赔付比例(最高赔付为1100元)
理赔时除理赔申请书外,需提供资料包括:身份证正反复印件;含医药费清单或收费明细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(医保发票)(如只能提供无明细清单的医疗费医保原始收据,则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);在非指定医院急诊的、口腔科疾病、大额检查费(200元起)、无清单的中草药费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。
挂号费不能报销
5.住院赔付金额计算公式:赔付金额=(账户支付+自负)×70%赔付比例(最高赔付2000元)
理赔时除理赔申请书外,需提供资料包括:身份证正反复印件;含医药费清单或收费明细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(医保发票);住院、手术的病史资料和出院小结复印件。
6.如急诊未使用医保卡就诊的,应先去医保结算,结算后凭发票复印件及医保结算清单原件等前来报销;如已在第三方保险公司理赔受理过,还需提供其理赔结算明细清单。
7.通过平安APP自助理赔的,操作流程详见“资料中心—医疗保险——教师补充医疗保障(平安保险)自助理赔操作流程” 。
如果是住院和重大疾病等满足职保会综合保障计划A类理赔的事项,除自行向平安理赔外,还需向学院工会提交相应资料,以便学院工会到职保会办理理赔手续(理赔时需提交资料请看“职保会综合补充医疗、意外互助保障计划(2014版)”)。
|